联系:
均属于国家统计部门,从事统计调查,统计数据处理和整理,统计分析和预测,统计信息咨询和统计协调管理。
区别:
1、组织机构管理。 在组织建立和管理方面,政府统计系统以双重管理为主。
2、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国家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小组是国家统计局的一个机构,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乡镇统计人员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上级政府和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调查任务。
4、各级地方政府统计局的主任和副主任由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管理,上级政府统计局负责管理。 部门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依法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交基本统计数据。 部门统计系统的建立和干部由部门本身管理。
一、业务管理。 我们的政府统计系统对业务实行高度统一的管理。 统计业务水平以上的主要统计机构应当执行统一的统计标准。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组由国家统计局垂直领导统计业务。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部门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在国家统计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统计工作。
二、资金管理。 政府统计系统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机构费用,国家统计机构编制的资金,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组的各种资金,由以下部门分配: 中央政府,由国家统计局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行政费用由地方财政分配,基本建设投资由地方政府安排。 部门统计系统的各种资金由部门自己安排和管理。
工作内容区分:统计局做全面统计,调查总队做抽样调查
拓展资料:
统计局职责
一、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统一管理县及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七、领导设在各地的直属调查机构,指导其他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