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不服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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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3
如果仲裁委员会以“劳动监察受理过的案子,他们就不可能再受理。”为由拒绝受理你的案子,你有两种选择:1、向你所投诉的劳动监察的上级机构申诉,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仲裁委员会不作为(当然,仲裁委不是行政机构)。因为劳动争议案件是必须经过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的,所以你可以参考上述方法去处理。
第2个回答  2020-12-23
提起行政复议应该向作用行政决定的部门提出。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限一般是十五日内。但你这是劳动争议,应当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但这“仲裁庭和劳动监察是不同的2个部门,仲裁庭并不是劳动监察的后续单位”的说法却是对的。劳动鉴定只有处罚权和调解权,没有仲裁权;而劳动仲裁委员会只有调解权和仲裁权,没有处罚权。但他们都没有判决权,所以,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不受理的,可以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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