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老板拖欠工资。没有签合同无故开除员工

我是在一个私人理发店工作。也有八个月。但是并没有签约劳动动合同。本来是五号发工资5200的但是他说店里生意不好拖欠我到半个月啦。然后突然无故的给我打电话就说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就算是辞退我吧。也没有书面字据。说上个月工资先给我两千。剩下的算这个月一起下月工资一起算清。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是我又没有证据。只有工服。我该如何更有力的证明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呢?可以用店里员工做森证吗?店里发工资也有签字但是工资单都在老板那里。这都是我的辛苦钱。求求大家帮帮我该如何是好。

理发店有执照的去劳动局,没有执照的去法院投诉,按照雇佣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的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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