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收到了大约300克黄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关于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收到了大约300克黄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个人回收黄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次共计收到300克偷来的黄金,会被判刑吗?(回收都是按照当地的回收行情来定的价,回收前也明确询问了卖家是否来源可靠,有无购买发票,其无发票,但我们登记了身份证,并对所收的东西都拍照留底了,完后还签署了贵重物品交易声明,所有证据都在),但现在警察找上门说收的东西有问题,之前收了后就直接返给了我们厂家,请问一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呢?(补充:我们是属于帮公司收货,没有实体店铺,是属于非法经营吗?)

    不会因为收受这300克黄金承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中,收购赃物的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立本罪要求你在收购的时候明知是犯罪所得或者是犯罪所得收益,因为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的,所以不成立本罪。

    如果公司相关经营的执照是齐全的,你帮公司收货,属于是公司的雇工,有公司的授权,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该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要求,300克黄金不符合情节严重的要求。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追问

那么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会不会有什么处罚呢? 之前回收到的当天就交给公司重新加工了。

追答

你说的类似情况是哪一种情况呢?
如果是上面这种情况的话,因为你不知情是不会处罚的

追问

哦 好的 类似情况就是属于个人收购,而没办相关手续的话,(回收时都留了协议,出示了证件并做了相关记录的)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脏货的话会有什么处罚呢?

追答

    个人收购没有相关手续的话可能会被强制收购或贬值收购,也就是说你收购的黄金会被有权机关在支付相应的金额后,强制取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