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2-16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2个回答 2011-02-16
您好 如果还在承包期内您是可以享有继续承包的权利的,如果期满您也可以享有优先的承包权。
参考内容:
第3个回答 2011-02-16
土地的所有权本来就是属于集体所有!老人过世了 那土地当然就应由发包方收回、、、、
当然如果是林地承包的话 承包人去世的 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参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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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2-16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存在继承问题,而是承包问题。你这个问题,要看原来老人户籍在谁的户口本上了。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现在土地承包30年不变,老人死后原则上承包关系不变,还是由原户承包,不收回。但是如果你们兄弟间,对其土地收益有争议的话,可以内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