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鉴定书派出所是否交给受害人的问题

朋友被打导致轻伤,鉴定结果派出所拿去,只是口头告知朋友是轻伤,请问,
一,伤情鉴定书是否应该交给受害人?
二,如果不能交给受害人,受害人能否去复印鉴定结果?
三,如果不能复印,是否可以要求派出所给与书面的轻伤告知通知书?
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答案截然相反,不知何去何从,请教专业人士,能否在给答案的时候,给个法律依据做证?谢谢

伤情鉴定书出来后,派出所会给伤者一份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书原文或复印件不会给的。如果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鉴定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扩展资料:

伤情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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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1
一、我们从来不会把鉴定书交给被鉴定人。
二、复印件也不行。
三、派出所不开通知书的,通知书一般是由分局法制科开的,派出所只负责宣读通知书。

你拿到鉴定结论通知书就行了,鉴定书本身对你来说毫无意义。
第2个回答  2011-06-20
我接触过的案子,这个鉴定书是应该给受害人一份的。可以去复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20
1、应该。
2、当然可以。
3、可以协商。
第4个回答  2011-06-24
受害人应当有一份鉴定书,或者至少有书面告知通知书
纵横法律网 蔡妃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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