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18日上交的辞职报告,没有备份也没有证据如果公司不承认收到报告,我6月27日又用挂号信

我是6月18日上交的辞职报告,没有备份也没有证据如果公司不承认收到报告,我6月27日又用挂号信写了一封,但从6月18日之后我也没有去上班,公司可不可说我是旷工,我需不需要对公司赔偿,当时与公司签的合同也没有给我。现在拖着不给我交接保险和退工的手续,还说要扣我6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当时老板答应给我走的,所以我18号以后就没有去上班,后来又反悔了,我现在离辞职还没15天,现在还没有到公司帮我办理退工和交接保险的期限吧,所以我现在还可以再等几天吧,劳动仲裁是要讲证据的,我没有证据,这个公司保险没有给员工,没有工资条,我只有工作服和工号牌可以证明我是这个公司的员工,所以才会到6月27号再用挂号信的方式又写了下辞职报告。这个公司最长可以拖多久,拖的时间长了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就算你18日递交了辞职报告,你也不能18日就走人,你必须在工作一个月。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法条如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的确是旷工了,也没有请假,你可以给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然后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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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7
单方面的合同无效,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去信访。有问题他们会帮你解决
第2个回答  2011-06-27
不不用赔偿。公司应支付你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27
公司不能扣工资。建议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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