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导员一定要我去私了,我知道她这是偏袒另一个人,她说我们属于打架斗殴双方不私了就要给另一个人严重警告,而且也给我警告处分,说实话我很憋屈,这大学真是没有意思,我哭了很多天,请问我应该办,怎么维护我的权利?(请热心的朋友认真的回答我的问题,因为我现在很无助,真的很无助。)
我手指被咬伤了,去医院急诊开了诊断书,属于轻伤,可是我是真的心理难受,这么多天我哭得已经快没有眼泪了,但是心里很难受,想死,又觉得不值,大学我不想再念下去了,可是大人们不听我的,我真的快受不了了,总是被欺负,总是像个傻瓜一样忍受这些,快疯掉了。
不是没有谈过,打架是已成事实,我曾问过她我是哪里招惹她了,结果她直接说就是看不上我最后像疯了一样骂我,我承认我就是个软弱不善言辞的人我被骂哭了,我现在只是想知道对于这件事该怎么更好的维护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