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员工旷工有没有处理的依据

该员工发短信说要辞职,我说要等我们找好人才能走,你要是私自不来就算旷工的,她就没有回我短信,之后打她电话一直不接,我们公司没有和她签合同但是已经为其交了社保,她来我们这里上班也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公司认为她这样算为旷工想问一下这样处理对不对,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

1、劳动法对员工旷工是没有处理依据的,如果因旷工造成了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3、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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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2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旷工行为如何处理的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规章制度重要有对旷工行为概念和发生旷工后具体的处理规定,这样结合员工的实际旷工行为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处理了。关于违约金和罚金的问题,首先从2008年1月1日后除了培训费和竞业禁止或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员工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还有罚金的问题首先针对旷工当日的工资单位依法不予发放,但是额外扣的罚款就没有依据了。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鉴此,公司对你旷工的处罚(罚款100元,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是必要的,只是罚款100元可能会有问题。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对你罚款100元肯定超过20%,具体超过多少,要以你的月标准工资来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1、劳动法对员工旷工是没有处理依据的,如果因旷工造成了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3个回答  2011-01-26
不对,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4个回答  2011-01-26
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只有劳动合同法里面说,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问题的关键就是,你们单位有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如果有规定,且规定合法,你可以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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