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后(有买工伤保险),现在恢复得差不多(医药费是自己先拿出来的),一年后要再回医院拆内钢板(到时才一次过报销住院费医药费)但是现在不想再在原厂做了,劳动者可以辞职吗?辞职后,到时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吗?

可以辞职,到时 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是在职时所发生的工伤。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04
没有处理过工伤事宜,但根据个人对工伤保险条例的理解回复如下,仅供参考。
1、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只要没有与公司签订过有服务期约束的协议,可以辞职。
不过比较建议医疗终结或痊愈后再辞职,一方面现在还未痊愈,找工作可能也不怎么好找,而如果不辞职,则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万一辞职后还没有痊愈需要继续治疗的,那么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是个问题。
2、辞职后,到时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吗?
个人认为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找用人单位报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4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
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08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