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广平与朱安
东流
读了曾智中先生写的《三人行———鲁迅与许广平、朱安》,觉得此书在记述鲁迅的婚姻和爱情方面颇有新意。
用常人的观点来看,与鲁迅举行过婚礼的朱安,是鲁迅的“发妻”。许广平能落得个什么名义呢?在《三人行》中,著者写了颇带感情色彩的一章。选择的角度是:鲁迅去世后3个月,上海文化界同人拟印一本鲁迅纪念集,大家认为书中应有一份“鲁迅年谱”。当时决定民国以前由周作人写,南京北京时期由鲁迅老友许寿裳写,上海部分由许广平写,最后由许寿裳总其成。许寿裳打算秉笔直书鲁迅的婚姻和爱情生活的史实,先写一信给许广平打个招呼,说:“年谱上(鲁迅)与朱女士结婚一层,不可不提,希谅察。”年谱初稿是这样写的:“(民国)前六年,六月回家与山阴朱女士结婚”……“(民国)十六年,与许广平女士以爱情相结合,成为伴侣。”就从这个细节出发,著者着力写出了许广平的可歌可钦的气量。
许广平收到年谱初稿后,马上将自己写的一份初稿寄给当时在北平的许寿裳,附信说:“朱女士的写出,许先生再三声明,其实我绝不会那么小气量。难道历史家的眼光,会把陈迹洗去吗?关于我和鲁迅先生的关系,我们以为……彼此间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要有任何俗套。我们不是一切旧的礼教都要打破吗?”因此她劝告老师许寿裳先生不必写出那充满好意的话———“以爱情相结合,成为伴侣。”在她自己所拟的年谱初稿中,径直地写道:“民国十六年,与许广平同居。”许寿裳接信后,欣然表示同意,只是为求行文体例上的一致,他改为“(民国)十六年,与番禺许广平女士同居。”
人们当然知道,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和特定的社会环境里,朱安和鲁迅都是封建婚姻的牺牲。许广平比她的老师许寿裳勇敢得多,也洒脱得多;同时也证明:许广平对鲁迅爱得那么情深意挚,因此她不屑于计较世俗礼数这一套。
而且,事情远不止于此。1947年6月间,朱安病逝于北平。许广平汇钱为朱安办了丧事。在朱安去世前几年,她曾拒绝接受周作人的钱,却乐于接受许广平汇寄的生活费。她对人说:“许先生待我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的确是个好人。”
事实上,许广平不仅在经济上支持朱安,对她的身世也深怀同情。朱安去世后一年,许广平在一篇散文里写道:“鲁迅原先有一位夫人朱氏……她名‘安’,她的母家长辈叫她‘安姑’。”这末一句很有感情,也是颇细腻的一笔。
这时离鲁迅辞世已有10多年,他留下的两位“未亡人”,历经战乱,地隔南北,却就是这样在彼此关怀,相濡以沫的。
至此,我们不能不同意《三人行》作者的话:“世事茫茫,人间沧桑,第一个在作品中为朱安留下姓名的是许广平。”也就是说,在朱安女士寂寞的一生里,第一个给她一分爱心、一分尊重的,是和她在名份上似乎颇有利害冲突的许广平。
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心折的气量!
参考资料:许广平与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