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逻辑学》中的一些概念的含义?

如题所述

1、简述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可能关系并用欧拉图表示

根据概念的外延之间是否有重合之处可以分成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相容关系可能有4种关系,分别是全同关系(同一关系或重合关系)、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交叉关系。

不相容关系可能有两种关系,分别是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欧拉图如下

2、简述明确词项(或概念)的逻辑方法

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有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等。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一种逻辑方法,在逻辑结构上,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构成,其结构形式为Ds就是Dp,常用的下定义的方法是“属加种差”的逻辑方法。比如“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一个定义。“商品”是被定义项,“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是定义项,“就是”是定义联项。在定义项中,“劳动产品”是“属”,“用来交换”是“种差”。

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一种逻辑方法,是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几个小类。划分由“母项、子项、划分的依据”三要素组成。划分有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等多种方法。比如“学生可以分为大学生、中学生和小学生”,就是一个划分,“学生”是“母项”,“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是“子项”,教育层次是划分的依据。

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外延的一种逻辑方法。例如“桥→拱桥→石拱桥→赵州桥”就是一系列的限制。

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外延的一种逻辑方法。例如“小说→文学作品”就是一次概括。

3、简述三段论的定义、要素及三段论推理的基本规则

三段论是有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命题做前提,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命题做结论的间接推理。

三段论共由三个性质命题构成,任何一个有效三段论有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同一个三段论中,每个项都出现两次。结论的主项叫做“小项”,结论的谓项叫做“大项”,在前提中出现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项叫做“中项”。包含小项的前提叫做“小前提”,包含大项的前提叫做“大前提”。

三段论的基本规则有如下几条(不同的教科书条目不同):

1、一个有效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5、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则结论也是否定的;

6、结论是否定的,则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的;

7、两个特称的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8、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那么结论也是特称的。

(有的教科书没有把第1条作为基本规则,有的教科书把第5、6条合并成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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