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请问父亲是否有权私自变卖了我和父亲的共同财产?

我的父母离婚后我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但我的户口一直跟随父亲,两年前,由于父亲的住房因扩建被征用开发,政府按户口上的人员(我和父亲)进行了经济补偿和安置房补偿,但父亲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将我们分得的房产私自卖了(当时我还在学校读书),我现在想要回父亲当时卖掉的房产,,而且我会退还第三方当时买我们房产的钱,由于房价上涨了,第三方不同意退回,叫我去找我的父亲要赔偿,所以我就把我的父亲和第三方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退还房产,法院接受了我的诉求我的父母离婚后我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但我的户口一直跟随父亲,两年前,由于父亲的住房因扩建被征用开发,政府按户口上的人员(我和父亲)进行了经济补偿和安置房补偿,但父亲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将我们分得的房产私自卖了(当时我还在学校读书),我现在想要回父亲当时卖掉的房产,,而且我会退还第三方当时买我们房产的钱,由于房价上涨了,第三方不同意退回,所以我就把我的父亲和第三方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退还房产,法院接受了我的诉求。现在确定第三方是属于善意购买房产的, 而我的父亲又没钱补偿我,请问第三方能有什么理由拒绝退还我的房产呢请问法律有规定吗?哪一条?我的官司能打赢吗先谢谢你的回

很抱歉,你无权要求第三方返还房产》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案件中的第三方符合该条第一款“善意”的规定。
由于父亲拿着你的户籍,而且当时你又没有成年,根据常理,父亲和儿女一起居住,符合一般人的观念,父亲掌管着儿女的各种证件也符合人之常情。据此第三方有理由相信,你父亲是你的监护人,也是该房屋的实际控制人。
其次,是否以合理价格转让,是判断善意与否的十分重要的标准。若按当时的价格第三方付出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他就是善意的。
所以你不能要回房产,只能要求你父亲赔偿经济损失。
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你没有提,就是房产有没有房产证,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把钱给了第三方你还可以要回房子。追问

他们两年前签了合同,但由于房子还在验收期间,还没有过户,没有办理房产证,第三方当时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的,属于善意取得,第三方是不会同意的,因为他们当时买了我们的房产就放弃了买其它的房产的机会,现在房价暴涨,以两年前得房价无法再买到现在的房产,请问他们会以什么理由不退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02
是共同财产的话,你父亲是没有权利私自变卖的,只要你提出申诉,你父亲私自变卖共同财产的合同将是无效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02
你好,没有权利,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