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而辞退员工是不是有赔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安排的工作中就是你份内的具体内容,彻底可以进行,但又不愿意接受,即不服从安排的工作中安排,假如公司有如此的要求具体内容(前提条件是合理合法合规管理)不听从可以解雇,是并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假如公司要求不合理合法,即公司要求具体内容违背法律法规,制订程序流程不合理合法,并没有公示公告或对员工技能培训,或是公司要求中并没有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职责的,又并没有经公会允许,则这类解雇是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要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理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付款赔偿费,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领导干部安排的工作中涉及到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员工安全性的,员工可以回绝,不视作违背劳动合同书或公司的管理制度。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及三十八条要求,与此同时依据第四十六要求,职工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假如违法消除员工劳动合同,则有经济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你应该依据协议的承诺,来接受公司分派的工作中。由于劳动合同法等要求:员工理应遵循工作纪律、听从用人单位的管理方法。调到其它新项目工作中,假如时具备合理化的,你也就理应听从工作中安排;先看你签的劳务合同,再看看劳务保护法,可是要另签新协议了,相当于劳务关系行为主体要发生变化,你能回绝,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雇你,不然便是违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