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无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可否进行固定资产重新评估入账?

如题所述

租给下属单位的土地厂房的时间跟土地使用权或是厂房的可能年限相同,下属公司应该按自己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是无形资产管理,对于集团公司来说,如果开始土地与厂房都没有在企业的账内,那么土地与厂房只能按盘盈的情况入固定资产的账,按重置成本入账,也就是可以按评估值入账,这样做是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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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5
你只要请评估中介机构,交钱,
他们会给评估的追问

报告可以出,我就是现在公司房地产升值,想重评入账增大资产,会不会有其他方面的约束?

追答

你是想通过房产评估来
体现公司的资产增加?

第2个回答  2011-03-25
会计准则规定,我国固定资产的计价采取的是历史成本的记账原则,不得因为评估价值的变动而改变其账面价值。只有在该固定资产所有权属法生改变时,才可以按新的评估价值入账的。
第3个回答  2011-03-25
不可以。追问

为什么,请说明一下理由,谢谢!

追答

资产的初始计量价值一般依据历史成本,仅在发生交易的情况下才可以重新调整资产价值,比如对外投资、企业合并等。
如果是投资类房地产,可以按照市值计量,但是必须限定为投资持有。不能同时作为销售库存或管理使用。
否则的话,任意调节资产价值,必然造成资本虚增。
无论会计上是否允许评估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税务上均不得据以调整折旧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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