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购入的机械设备,因去年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要求正规的账务处理,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当初购入设备时的发票已经没有了,如果请权威机构评估是否可以依据评估报告入账进固定资产?那么国税是否允许没有发票入账?提的折旧是否可以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