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棚户区改造房子的买卖

我家的老家有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房子马上要建好了,应该是有房产证的。我听别人说房子五年之内不能过户或者买卖,五年之后还要交一部分钱才能买卖,是吗?
如果我真的特别急需用钱,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规定或者办法让房子在五年之内买卖的?

棚户区住房五年内不能买卖。分析如下:

1、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

2、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扩展资料:

一、如今,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二、目标任务:

1、在9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棚户区我们都去过,老百姓住在那里没有最基本的安全感,对棚户区改造是翘首以盼。有关部门要严肃督查,对进展滞后的地方,要坚决收回资金!”

2、总理上述话语的核心精神也都体现在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

3、财政部明确,2015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确定为540万套。通知要求,要科学编制2016年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4

可以买卖。

由于其五年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上存在较大的产权交易风险。如有人愿意购买,可以约定待办理过户条件成就时协助办理以及违约责任,同时去当地公证处做好相关公证即可。

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土地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无法办理过户,若要完成过户交易交易,被安置人需要在持住房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扩展资料:

棚户区改造房屋房产证办理手续和普通商品房办理流程一样,具体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好,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一般在五年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这个并不影响你的正常买卖,只是对于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存在风险。只要有人愿意购买即可,可以约定待办理过户条件成就时协助办理以及违约责任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0-27

棚户区住房五年内不能买卖。分析如下:

1、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

2、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扩展资料:

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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