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路过施工路段摔倒,怎么追究责任?

RT。
骑摩托车路过一施工路段,因为施工单位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导致摩托车摔倒,造成受伤。。。
这种情况下怎么追究责任呢?依据的法律是什么?最好能够说出法条。谢谢。
另外,要不要让交警过来作事故认定?

  你要先报警固定证据,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警方的出警记录就是最有力的证据。不需要交警过来作事故认定,因为你这个不是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应该向施工单位追究责任,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第91条。

  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追问

那对方属于无过错责任吗。。。
我没有戴头盔,这种情况打官司会减轻对方的侵权责任吗?

追答

  属于。他们只有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才能免责。从你说的情况看,他们没有尽到管理职责。
  你没有戴头盔,也有过错,对方的侵权责任会相应减轻。你需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一部分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而是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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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6
您好,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没有设置安全标识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21-08-21
我就奇了怪了,摩托车是不是机动车,在正规道路行驶,合法上路正常行驶,路过施工路段,你得看对方是否有责,划定责任,如果对方无责,你自己导致摔伤,那肯定是单方事故全责,如果对方施工道路未设置警示标识,未竣工未验收,就看交警怎么划分责任,怎么能说不是交通事故呢?
第3个回答  2015-02-07
找施工方 不能让他们无视公共安全
第4个回答  2015-02-06
如果有警示牌,自己的责任。没得警示标志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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