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事故证明后还能出责任认定书吗?

一朋友撞了,交警先出了事故证明,以后还出责任认定书吗?

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事故各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承担多少责任这些责任认定,都是由交警部门来裁定。一般情况下交警应该在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的十日内出具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
法律分析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事故认定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审查判断,而不是不加审查一概当然认定采纳。如果达成调解发生“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认定的意见,需要经过证据审查以后方可以确定。但是,实践中,需要法官有高度的责任心,否则,交通事故一旦认定,几乎就只有理论上更改的可能。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虽然一般都具有很高的科学性、权威性与严肃性,但不排除交通事故涉及的当事人中有人有不服的情况,如果有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作进一步调查确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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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5
交通事故证明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事实无法查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作出的。
而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交警部门只出具事故证明,说明交警认为事故无法查清,责任无法认定,所以一般来说,就不会再出具责任认定书。当然,如果交警部门调查到新的事实证据,依然是可以补充做出责任认定书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15
不出,事故证明和认定书系同一性质,是对事故事实的认定和责任划分,在事实不明的情况下出具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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