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找厂里赔偿吗?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我的工作岗位上做得好好的,突然有一天干部把我调到其他的工作岗位上去,我没有去,原因是那个岗位的工作很脏不说、很刺鼻味道很大,而且全部都是化学化料,对身体不好,我就没有去,就去找干部说给我换个岗位,干部没有同意,我就去找人事部让他们把我调到其它的部门,最后人事部也没有同意,就拖着,我又去给干部讲帮我换一下,他们又没有答应,过了几天人事部的人下来讲说我还不去那个岗位上班就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了,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是说我不服从干部的安排表现不好,我也没有在意,过了一天厂里就给我发了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了,工作岗位也不给我安排了,让我上班玩做到月底走人,我在这个厂里做了三年了,也没有犯什么大错,像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厂里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能够得到赔偿吗?具体是怎么赔偿的,凭劳动法里的那些条款对我是有益的,是厂里的错还是我错了?请大家帮帮我,说详细点急急…谢谢!

第1个回答  2010-12-01
您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0条的规定,因此根据第46条4项,应支付您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字数有限,不放具体条文。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1
可以查一下劳动合同法,里面有具体规定。你的情形比较普遍,属于续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按规定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由于字数限制,不便展开回答。
第3个回答  2010-12-01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没有原因。所以大家都没有错。但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10-12-01
首先明确一点,是工厂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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