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如题所述

徐州2023年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1、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统筹保障;
2、参保人员在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
3、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4、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在2万元(含)以内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60%;2万元以上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保障范围。
徐州2023年医保门诊报销的注意事项如下:
1、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费用必须持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
2、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时应与医院确认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是否可以门诊统筹支付,并索取门诊发票;
3、报销时应提供门诊发票、门诊医疗费用明细、社会保障卡和银行账号;
4、徐州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较为灵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徐州2023年医保门诊报销的注意事项,希望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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