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买房老婆一分钱没出,房贷也没一起还,现在要离婚怎么分配?

如题所述

这边要看具体情况。

婚前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这边还有相应的法律文书,你可以具体看下。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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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此项原则的适用,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

感觉不公平,没花钱凭什么可以拥有……

第2个回答  2021-03-02
看看你所说的,对吧?平心而论,你们结婚多少年了呀?然后你们才买的房子吗?为什么结了婚之后买了房子条局长感觉条件比之前要好一点了?现在还要离婚呢,穷的时候能一起过,条件好了,反而不能一起过了吗?再好好想一想,思量思量,想想平常你们之间的好,是不是干嘛要选择离婚呢?难道他不爱你?他了别人爱你,你爱他是不是考虑考虑吧?再好好考虑考虑吧,但是听你所说呢,你买房的钱他也没出,但是你们都结婚了呀,就算他不出钱,那你出的钱也算是夫妻共同共同财产呀,你说是不是上班吗?对不对?而且如果只要是婚后买房的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说是不是房贷?虽然没有一起,还怎么说呢?他还在家里干家务啊,你跟他商量商量,你觉得房子是你买的,就算你觉得房子是你付的首付,然后是你自己再还那个贷款,但是呢,从法律效益上讲,也有她的一点吧,你们可以自己协商一下,你补贴她一点钱,房子他也别要了,因为房子还在还房贷,要的话他也拿不到,是不是刚刚开始还房贷的房子还要还几十年呢?房子也分不了,但最起码你们结婚那么多年,怎么说?还是有感情的,好好想一想吧,真的,你跟他大家好聚好散,对不对唉?还是最好还是别分开找谁其实都一样的,但凡有感情就就互相再体谅体谅,希望能够帮到帮你吧!!!
第3个回答  2021-03-02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律法规,即使结婚了,买房只有男方出钱,女方不出钱,而且只有男方一个人还房贷,因某种原因而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没有分配房产,其它女方可以分配,但也看情况而定。
第4个回答  2021-03-02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买房的钱是由你一个人出的话,那么属于你自己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你们老婆也不会享有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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