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西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以上,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一)申请人在办理原商贷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且原商业贷款可以提前结清;(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申请人应为原商贷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原商贷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联名购买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四)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五)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无逾期记录,且原商贷还款状态正常无逾期;(六)所购住房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且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七)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均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九)“商转公”贷款银行应为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之一;(十)申请人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商转公”贷款担保;(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 1、本地户口、月收入充足等;2、申请人已办理商业性贷款,有完整的贷款、产权证、契税证、抵押登记手续;3、已向原按揭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获得银行同意;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连续二期以上逾期贷款记录。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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