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厂怎么赔偿

工作八年,扣除社保类到手7000,能赔多少钱?

这个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搬离的位置距离原来多远,
是比较关键的评判因素了。

一般搬迁到别的城市去了,
肯定属于用人单位违约了,
也就是需要给员工赔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同区地方,
一般不算用人单位违约了,
也就不需要给员工赔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但不同区,
这个比较难说,还没定论。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8

单位异地搬迁,劳动者不愿随往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16-02-28
如果合同到期之后不再续签,那么不涉及解除劳动者,只是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了。
这只是单位的一种减少经济赔偿的方法,在合同期间只要单位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那么不存在违法情况。
第3个回答  2019-03-22
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