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紫金县南岭镇人,女儿就读于高新村小学。班里人数不多,却有一个不正常的人,父亲是有坐牢史的。就在昨天下午趁同学们开家长会,把我女儿的试卷和新本子全部偷走,并扔到学校门口的水沟里。文具盒也损坏了?!本子是以次天早上发现的?!做为家长,我很气愤!更为自己的孩子感到同情,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不得处处提防着他会干出什么事来?下次呢?为什么学校要让这种人就读?教育局也是?就不怕其他孩子有些不一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