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布吉上水径的普查员,我们普查工作已经上过月就结束了,但是时间过了一个月了,我们最关心的工资问题还是迟迟没有音讯,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有人说是村委的先挪用了,要过完年以后才可以给我们发放,有没有这个事情?
可能是区里的经费还没下发。
人口普查工资由各级负担各级,正常的情况下,应该由各村和街道办来出这个钱,但那又有几个钱,特别是城镇地区,人口又复杂,所以他们会从各单位抽人做义务普查员,工资原单位付,农村的,如果条件好的会领几十元补助。
但很多都是一分钱也没有的就做了一个统计,给市内的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和同学打打电话,问问普查工资情况,结果问了十七个地方,3个市里,14个农村,市里的全部是抽各单位人,如果单位不给人,就拿钱。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