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算违法吗?还有不到20天左右的时间就工作时间超过167个多小时

如果是肯德基或麦当劳的员工时间工呢?算违法吗?

劳动者每周工作44小时,公司没有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或者调休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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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7
【工时制度】《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74号令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2个回答  2010-12-07
要看合同上怎么写的。
第3个回答  2010-12-07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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