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是个私企,他们使用个人的账户给我们发工资,也就是说工资就是个人账户之间的转账,请问这是违法行为吗
我在他们那个工作了3个多月,他们不和我签署任何合同并且不给我上保险,最后一脚把我踢出门外,我到劳动局去申请仲裁,最后以调解告终,调解书要求他们在3日内将对我的补偿给我,但是现在时间已过他们却不按照调解书执行义务,一直不给我补偿,我会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他们的行为另我很气愤,所以想举报他们的违法行为,我有我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也帮我提供了给我发工资的那个个人账号,我想知道应如何举报他们,他们的违法行为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后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