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上没有写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支付利息,借款到期至今已经逾期6个月,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判令被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和逾期还款利息吗?
参考:《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后,经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1)当事人不适格;(2)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达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3)债权人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达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之前已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者申请支付令同时又要求诉前保全的。好像按上述的又不行,但我有些朋友又说可以,到底有没权威的答案呢?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1、一般而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借贷意见》第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既未约定借期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借据上没有写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支付利息,借款到期至今已经逾期6个月,你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法院主张权利,要求被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和逾期还款利息;
3、支付令只适用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如果债务人有异议,则不能适用。
我指的是申请支付令,不是起诉,这样可以申请逾期利息么?
追答可以的;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没有异议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不是说申请支付令比较方便么?因为借贷关系非常明确,证据齐全
追答支付令从理论上说是的确比较方便,但目前我尚未看到你持有的借据,对于一般没有明确载明身份信息等等的借据,要走支付令是比较困难的。况且,如果对方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再来走诉讼程序就更耽误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