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跟一假单位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见习期1年,现在刚满两个月,我要辞职,并且很急,于昨日(提前3天辞职)上交辞职报告。但总经理近期出差,没法签字,只有我的部门经理签字了,但是我明天必须得走,但是这个合同又没有解除。我能不能直接离开。。。如果离开了会有什么后果。。。我再去签另一家单位,会不会犯法。。。

签了劳动合同不可以直接走人,劳动合同一经当事方签署生效,就不能随意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立即走人不干了,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的,但是行为是属于违约,如果协议上有违约责任条款,要按照协议执行,签订兼职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想干的,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辞职,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不受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限制,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一些人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在没有说明自身条件的情况下,选择离职,那么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那么按照规定将给予违约赔偿。总而言之,我们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尽可能的避免纠纷的发生,引发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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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0
签合同了,但提出辞职,却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人的,那么当月产生的社保费用,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而且公司会以旷工处理劳动者,甚至做出开除决定,那么会影响劳动者以后找工作。
第2个回答  2010-11-25
可以的,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且部门经理已经签字,你可以把现在工作交接一下离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5
没有什么后果,你还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放心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25
你已经提前通知了,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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