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汽车站被贴了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要交100元罚款,但不是交警贴的。上面盖有两个红章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子左上角盖有蓝色执法大队章。并说5日内去交罚款,逾期要移交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请问城市管理局有权利开这种罚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