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为三类:行政性、公益性和自收自支性。行政类变为机关,公益类保持事业单位编制不变,自收自支类变为企业。面对这样的问题,有两个原则需要思考:1.如果当地财政状况很好,会考虑有计划地将自收自支人员转为专职事业部门。2.如果当地财政状况一般或紧张,我们会考虑继续采用社会收费的方式,为公共服务筹集一批人。除非公共服务单位的社会收费行为被政策禁止,自收自支人员仍将存在。现实是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在增加,服务人员的配置需求也在显著增加。
在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只有允许社会收费(自收自支人员的支出渠道)的存在,才能补偿服务人员增加的需求。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地方财政的财政状况是关键。一种全额财政拨款,包括工资,所以你的工资是死的,而且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资金预算分配的。后一种情况,允许自营业务,工资一般不由财政负担。那么,在规定的范围之外,如果单位的福利待遇好,就有可能发更多的奖金之类的东西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工资全部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基础,由岗位工资、薪级和各种津贴补贴组成。津贴和补贴不能超额支付,可以少付也可以不付。绩效工资分为基本绩效和激励绩效,其中基本工资占70%,激励绩效占3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计算方式与政府出资事业单位相同,职工收入与单位收入成正比。
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自收自支管理单位是指有稳定经常性收入,能够冲减经常性支出,但尚未具备企业管理条件的预算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单位仍属于预算内事业单位,其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励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第八条国家对自收自支的经营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抵减支、超支不补的措施。收入超过支出的单位,在核定收支时,应当将部分收入上缴财政或者主管部门。上缴财政的收入,作为社会文化教育行政事业的流动资金;上缴主管部门的收入,应当用于冲减财政部门的业务支出。具体支付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