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拒绝:住院区间受害者请求公安开委托书,被 拒绝为必须等出院后才能开。
第二次拒绝:出院后,也开了委托书,法医回复要3个月后才可以做伤情鉴定。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诊断为:下颌骨骨折。当地派出所(弥阳派出所)开了委托书到云南司法鉴定中心(所属红河弥勒市),受害者两次去说明做伤情鉴定,法医回复:由于是口腔内多处骨折,做不了,等3个月以后恢复看看再做。公安回复:这个只有法医知道病情,公安也没办法。
请贵客帮我确定一下这属于哪一种伤情级别?
谢谢!
上图为出院证明,
被别人主动打伤,当时已报过警。
已经看过,估计会评定9级伤残,你可以拿着医院诊断书带着伤者到不同的司法鉴定机构去询问一下,尽量不要到本地或者本区域司法鉴定部门,因为这个多和公安部门有或多或少的联系,据我了解昆明司法鉴定部门不少,选一个你认为不会跟当地警方有联系的鉴定机构。若是有实际证据证明公安不作为或者渎职就可以申诉,最终手段就是行政诉讼了.
追问现在说的是伤情鉴定,伤情指的是轻重伤,属于轻伤哪个级别?至于其它还早着呢,目前受害者未能被允许做伤情鉴定!
追答轻重伤是没有级别,在刑法上有这个概念故意伤害构成轻伤就达到了最低立案标准,轻重伤是刑法上的两个不同的级别
换一句话说轻重伤不是伤残等级,因此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公安部门据此决定是立案或进入司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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