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实践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就是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坚持了辨证法,实践标准的确定性(绝对性)是指:
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没有别的标准;
第二、无限发展着的实践对一切认识都能做出确定的检验。
2、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相对性)是指:
第一、实践有着自身的局限性,它不能对现有的一切认识都做出确定的检验;
第二、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经过实践证实的真理,还需要继续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
3、坚持实践标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既要反对夸大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否认相对性的绝对主义,又要反对夸大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否认绝对性的相对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扩展资料:
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真理标准辩证性的一对重要范畴。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真理标准的绝对性,指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能由社会实践来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只要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为真理性的认识,就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
即使在一定条件下的实践不能证明某一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但随着实践的发展,最终一定能判明它是否是真理。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真理标准的相对性,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对认识的每一次检验都不具有最终完成的性质,即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存的一切真理性的认识,而只能证实或驳倒当时的部分认识。由此可见,实践标准既具有确定性,又具有不确定性,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列宁出:“当然在这里不要忘记: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