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不到半年,不想干了。辞职的话会如数给工资吗??

如题所述

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劳动者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具有自主择业权,所以不算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到工作的最后1天。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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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2
  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劳动者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具有自主择业权,所以不算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到工作的最后1天。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10
会的,你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写辞职信给单位就可以,他们会在30天内找人,如果15天找到了,他们通知你你就可以走,如果30天还没找到,那么你也是可以走的,不用等找到人。追问

原因其实是工资低,待遇不好。写辞职信需要怎么说呢?

追答

写什么都行,只要写了就行,可以写搬家去另外的城市他们也说不出来什么。或者写企业不适合我个人发展。。

追问

好的感谢!!!!

第3个回答  2011-05-12
工资会给。但是,你签的是一年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算是违约。如果因你提前解除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05-10
辞职不会因为你辞职企业就能扣你的工资,你只需按相关规定来做就可以了。
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提前一个月申请。
后续办好相关的工作交接。一个月后即可离职。追问

那再请问一下,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关于保险的规定,合法吗?

追答

不合法,社保保险是具有强制力的,并不是说员工不愿意买,或是企业不想买与员工达成协议就能不买的,这个是必须要买的。

追问

老板说工作一年之后才有保险,这样合法吗?

追答

不合法,国家规定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即须购买社会保险。
不过一般的公司都会在员工过完试用期后再购买,一般员工都能接受。主要是试用期时间双方都在评估期,不稳定因素高,再说试用期也就一两个月,基本是潜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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