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星沙的美发店工作,未签合同,2011年二月20号去的,4月17号离职的,我们是每月初发工资,但老板现在不发工资给我,还反口说我是自动离职按店规算旷工是没有一分钱发的,我现在也没东西可以证明老板当时同意我离职的事实了。公司发给我电脑什么的东西我都交上去了(是给他亲外甥了),但没条子,我问了长沙县劳动局他们说要证据,我们是指纹打卡,拿不到打卡记录,发工资也没有工资单的,扣了我800的押金也没条,我只有之前上班我工号牌,和他不愿意给我发工资的电话录音。我在公司的名字和我身份证上的姓对的但名是同音不同字。他的营业执照和他的店名不同,但法定代表人是老板。请问我要怎么样才能尽快拿到工资!外地打工实在不容易,那时我的辛苦钱。谢谢了,跪求懂法律人士帮助。处理提问
不止我一个人扣了押金,我的同事可以证明我在那里上班,请问要怎么证明
追答出证人证言啊,让他们写份证词,签名按手印,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作为证据了。
追问我今天只让他们签名证明我在那里上过班,还有扣了押金的员工签名和电话和所扣押金的数额了,一起有10个左右签了。而且已经交到劳动局去了,今天还取得了我和老板关于我押金的谈话录音了,但他说工资只能按实习期的算,而且押金做为他缺人的损失赔偿是没的发的,这样可以拿到我的工资和押金吗?
追答收取押金是绝对违法,凭录音肯定能要求返还。至于工资,实习工资不得低于该岗位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