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吗?有没有相关规定?

如题所述

物业费是从双方签订物业合同确定的缴费时间开始计算的。在交房前产生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承担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关于物业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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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4

物业费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买了房子,物业费是从交房的那天开始计算的,建设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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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16

物业费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算起,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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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5-10
看合同上怎么约定的,一般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物业费的起算日期,预交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开发商提前通知交房,只要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即竣工备案完成等,就从开发商通知你办理交付的时间起算,你就算不去,也是从那天算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是的,按开发商通知交房日期算起,如你不接房屋,开发商也要交空置房管理费的。没有什么相关规定,按销售合同中的约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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