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如题所述

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③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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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1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日前铁路运输企业的工资计算采用以下两种形式,即:

(1) 以计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应付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 以计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合格产品的数量

应付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扩展资料:

工资核算是每个单位财会部门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不仅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直接影响产品成本核算的重要因素。手工进行工资核算,需要占用财务人员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并且容易出错。采用计算机进行工资核算可以有效提高工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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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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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应当按照21.75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
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21.75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
试用期也好、试用期满也罢都是按照基本工资/21.75*实际工作日计算。
如果1500和2000为基本工资(不包括生产性奖金、全勤之类)的话:(1500/21.75*15)+(2000/21.75*6)=1586.2元 正确追问

最后15和6咋来的?

最后15和6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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