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照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制干部,从2007年底单位就没有和她本人续签聘干合同手续,之前一直是签订的合同。1994年办公厅人事处下发过一个任命文件,被任命为科员。1997年以后一直没能过渡,她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了20年的工作了,由于身份的问题,职务无法上升,一直是拿科员的工资待遇。年前因其下属的事业单位有空余名额,单位建议她调动,她本人也同意了。但最近,单位又希望她留在机关的工人岗位上。她本人不想麻烦单位,想放弃留在机关工人的机会,请问其人事关系能否转调到事业单位(内调)?
假如不能调动,请问像她这样的情况能否有政策给予照顾或补偿?她本人有正式的本科文凭、学士学位证书及中级职称,像她这样的情况是否在事业单位工改还没有进行时,她本人想借些调过去,可以吗?
好的,谢谢!
另有一个问题是放弃在编机关工人的身份还是调到全额事业单位当聘用制干部?
在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身份是聘干,07年底单位就没有和她本人续签聘干合同手续。她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了20年的工作了,由于身份的问题,从1997年后几次都未能过渡为公务员,职务无法上升,一直是拿科员的工资待遇。为此,她本人经过努力,还取得了正式的本科文凭、学士学位证书及中级职称。年前因其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有空余名额,单位建议她调动,她本人也同意了。但最近,单位又希望她留在机关的工人岗位上。请大家帮忙,她应该怎么办?是放弃留在机关在编的机会还是调到事业单位(内调)? 但问题是到了事业单位会不会有编制或还是工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