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能否兼任其他事业单位的中的职务?

比如公务员A在X机关(正处级)为某某科科长,他能否在X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Y单位(正科级)兼任科长,其收入只为X机关科长的相应工资和福利。查阅公务员法,没有明确相关的条款,请明白人士指点。
不是挂职锻炼呢,如果他以前是Y单位的科长,后被任命为X机关的科长,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是否必须要辞去Y单位科长一职?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中这样操作的人很少。因为X机关的下属单位是正科级,下属单位的科长相当于股级,科级的公务员去兼股级的职务,这样做的人很少。
按照你问题补充里所说的情况,Y单位的科长被任命为X机关的科长,虽然属于越级提拔,这样也没有问题,但是你既然被任命为X机关的科长了,就必须做X机关科长的工作,理论上是必须要辞去Y单位科长一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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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7
可以 挂职锻炼
第2个回答  2009-02-07
理论上是不能的,不过我确实也见过这样的人,不过很少
第3个回答  2019-04-14
不可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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