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交了一个月能自动离职吗

如题所述

辞职报告交了一个月可以自动离职,不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此时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办理离职手续之后,单位需要将员工的工资结清。
那么如果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1、可以和公司直接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4、申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那么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一、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辞职报告也就是离职通知,过了试用期之后,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时间就可以走人了,不需要公司的批准,并且公司还需要给你结清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投诉、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来维权,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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