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班7个月不给转正,劳动法有说法么

我从2008年8月1日开始上班的,在一家私企上班,他一直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给我上保险,开始说的是3个月转正,一转眼就已经7个月了,这7个月当中每个月都是给我800元。请问如果这时候把我辞退了,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如果一年以后将我辞退,没有给我转正,我又能得到什么赔偿。现在公司的经济状况还算可观,金融危机没有涉及到他这里。请知道的人士帮我解答。
谢谢!!

1、你所说的转正,我理解是试用,3个月转正就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并且看来你并没有签劳动合同,7个月了各种保险也没有。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的试用期超过7个月,单位已违法。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你现在的工资来看,肯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你可以据此要求补偿。
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前两条计算的应付工资要加倍赔偿。
4、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有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公职日起就应该为员工建立,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执法监督部门举报。
5、企业辞退员工,如果不是因为员工犯错误,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其他合法的理由,大多数情况下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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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02
首先要跟你说的是,你不会得到任何的赔偿,原因公司早就做好了应对措施,你可能没有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在这个公司真正工作了7个月,是不是?既然公司这么做就有可能已经做好了准备,例如工资条不是正式的,考勤卡不是及时发的,他不会让你有证据证明你工作了那么长时间,再有公司根本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可能没有签合同的这一项,可能公司所有的员工都没有保险,只有法律才可以保护你,但是你要有在这里工作7个月的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这就是雇佣关系了,就和临时工一样,做一天给一天的钱,没有保险什么的啊!!!
第2个回答  2009-03-02
广东胡律师:

1、《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如果你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公司不是合法辞退你,那么你将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09-03-02
可以先和人事部门谈谈,如果得不到解释,可以到劳动部门咨询。但是你要是不想失去这工作呢,就不要去劳动部门
第4个回答  2009-03-05
建议先下一份劳动合同法看看,很有用的
按照规定,使用7个月,至少要签十年合同,你可以先跟老总汇报一下,如果这样的要求都不答应,你想就算你常在那,又有什么保障呢,去劳动仲裁,公司要赔偿你至少一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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