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处理车辆违章

如题所述

处理车辆违章的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2、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3、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几日后再网上查询违法信息,若违法信息没有,票据就可以扔,但如果网上还有违法信息没消掉,就拿着交款单子到交警队的法制科说明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确认后,违法信息将直接删除。
交通违章的处理方法如下:
1、高速路违章如果是在车辆辖区内,可以直接到车辆上户车管所处理;
2、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邮寄给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特点: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3、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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