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车管所处理违章需要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需要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违章确认书,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代替违章人去处理违章,要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违章人的身份证、违章人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处理交通违章一般要在违章所在地办理,去车管所进行确认领取确认书,然后去制定银行交上罚款。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去车管所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5、如果是代替违章人去处理违章,要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违章人的身份证、违章人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
违章不处理的后果有哪些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赔偿。
综上所述,去车管所处理违章时,一般需要准备的证件是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不过,现在一般在网上就可以直接处理违章,除非是现场违章,被贴罚单,需要到指定的地点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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