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有滞纳金吗

如题所述

汇算清缴
关于是否要加收滞纳金,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二十五条有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可见,如果是企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一部分应计税收入没有申报导致少缴税款,是纳税人方的失误,除了补缴税款外,还需要加收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企业在年中开业或者年中终止经营,导致纳税年度不足一整个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补缴税款滞纳金的期限,应该从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另外,企业所得税是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的,企业要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起15天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并且预缴税款。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的5个月之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然后进行汇算清缴,结清迎角应退的所得税款。

滞纳金
所以,企业的滞纳金就纳税年度终了的五个月之后第一天开始计算,也就是次年的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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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2
为什麼会补缴呢?难道没有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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