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改成滦州市是因为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可以为滦州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契机。
滦州市近代历史沿革:
1954年6月,滦南县并入滦县。
1958年11月21日,滦县划入唐山市为滦州区。
1959年6月23日,复建滦县。
1983年,实行市管县制,滦县随隶于唐山市。
201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以原滦县的行政区域为滦州市的行政区域。滦州市由河北省直辖,唐山市代管。
滦州市的地理环境
滦州市位于东经118°14'06"~118°49'34",北纬39°34'52"~39°58'27"。地处唐山市东部,东与卢龙县、昌黎县隔滦河相望,南与滦南县相接,西邻丰润、古冶、开平三区,北靠迁安市及迁西县。
滦州市地处冀东燕山南麓、滦河西畔。地势北高南低,西北、东北为低山丘陵;中部、南部为滦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
以上内容参考 滦州市人民政府-滦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