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滦州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天赞二年(923),当时阿保机将平州的一部分划设为滦州永安军,置于平州节度使管辖之下,这是滦州最初的建置记录。


到了辽保大二年(1122),金军攻陷辽的南京(即今北京),并将辽降将张觉任命为平州知事,滦州随之归属金朝。随后在保大五年(1125),北宋联合金国灭辽,金朝对北方地区进行了行政区划改革,滦州被划归为中都路的一部分,后因地理位置特殊,改设为节度使,管辖义丰、石城、马城、乐亭四县及榛子镇、新桥(今乐亭沿海区)两镇。


金崇庆二年(1213),滦州被蒙古占领。太祖铁木真十年(1215),平州被改名为兴平府,滦州随之成为其管辖的一部分。元世祖忽必烈时期,蒙古调整行政区划,义丰被并入滦州,石城则分别并入乐亭和义丰。至元四年(1267),撒马城县被撤销,此时滦州仅领有义丰和乐亭两县。


南宋联合蒙古灭金后,元朝统一全国,实行行省制度,滦州归入中书省永平路。到了明朝洪武元年(1368),明军攻克永平路,滦州随之归属明朝。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明朝建立后,滦州继续隶属于京师省永平府。崇祯年间,清兵攻占永平府,明朝守将杨?R以身殉职,明亡后,滦州归属清朝。


清朝初年,后金由努尔哈赤创立,后皇太极改为清。清统一后沿袭明朝行政区划,滦州仍属直隶省永平府。到了民国时期,滦州名称调整为滦县,沿用清朝的省、府、县制度。




扩展资料

今滦县,辽代天赞二年建州。其间历经元、明、清各代,隶属过不同的地区,其辖区也不断改变。民国二年改为县,始称滦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行政区域多次变动。1948年11月29日,县城解放。1949年3月26日,滦西县并入滦县;1954年6月,滦南县并入滦县。1958年11月21日,滦县划入唐山市为滦州区,1959年6月23日,复建滦县。1983年,实行市管县制,滦县遂隶属于唐山市至今。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地处燕山南麓滦河西岸,地理位置为东经118°14′3”——118°49′45”,北纬39°34′39”——39°58′ 25”。东西长50.9公里,南北宽43.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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