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选举比例是多少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差异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大于候选人名额的选举。与等额选举相比,差额选举。差异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大于候选人名额的选举。我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差异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选举原则,始于1979年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订。根据我国现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实行差异化选举。具体差额为,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当超过候选人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名额应当超过候选人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乡镇、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NPC常委会副主任、乡镇、民族乡镇NPC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候选人数应比候选人数多1-3人,NPC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数应比候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法律客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章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