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

如题所述

差额比例应多于百分之二十。差额幅度中,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差额选举确定候选人数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差额比例。最终结果非整数时不可采用四舍五入法,而应采用“进一法”。例如“候选人数”最终值为“1、2”时,应确立2位候选人。
一、“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区别:
1、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的差别: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而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等额选举候选人都能选上,只是职位的差别;而差额选举是多人争夺一个职位,便于选出优秀的人才。
2、选举轮数的差别:等额选举的选举轮数比差额选举少,一般差额选举会采用车轮制进行选举。一般侯选人仅此1人,选举即是通过与认可。未过半数重选,一般情况不会重选。 差额选举,普遍采用,一般侯选人3—4人,自由选举2—3人,得半数以上,按得票多少而定,其中有2人未过半数,重选,直到选出为止。
3、选举人权利大小的差别:在一些国家,部分或全部采用等额选举作为选举形式。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投票人的权力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故选举人的权力较小。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有效的赋予了选举人较大的权利。
二、政协选举流程如下:
1、选举须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一以上出席,才能举行选举会议;
2、候选人名单经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体委员讨论,再由常务委员会议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委员会议选举;
3、选举采用委员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
4、最终确定被选举人员名单。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七条 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
第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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