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待遇

如题所述

正常情况下,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以后,既不会补发工资,也不会补发养老金。但是,可以领到4笔钱。
一是丧葬费;
二是抚恤金;
三是个人养老账户余额;
四是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一)丧葬费
根据人社部下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可以领到一笔丧葬费。丧葬费的标准,与退休人员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丧葬费的标准=2倍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抚恤金
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与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和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最少可领9个月,最多可领24个月。
(三)个人养老账户余额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还有余额,在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时候,可以申请一次性退付。
(四)个人医保账户余额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时,个人医保账户还有余额,同样可以办理一次性退付。
领取方法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以后,由遗属(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的银行卡、身份证、能够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承诺书或者公证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个人养老和医保账户余额主要来源于企业退休人员自己账户里的钱,有余额就可以提取出来,没有的话,就不必办理这2笔钱的手续了。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 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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